近日,海南消费者冯女士在美团平台误订 6351 元国际机票(含 600 元保险)后一小时内申请退票,因平台将不可退改条款隐藏于小字中,被扣除 5751 元票款仅退保险,引发对机票退改签乱象的争议。
据 CCTV《法治在线》报道,海南冯女士计划 6 月 17 日带孩子出国,在第三方平台美团订票时由于一时疏忽误将日期选成 7 月 10 日,总价 6351 元。

下单不到一小时,冯女士便发现了错误并联系客服申请退票。客服承诺 48 小时内回复,但 48 小时后,冯女士得到的答复是,该航空公司出票后,票款不予退还。随后,冯女士又联系了机票代理商,得到的回复也是 " 航空公司表示,出票完成后票不可退,如确认无法出行只能尝试申请退税 "。

冯女士表示,她在下单一个小时左右就申请了退款,离航班起飞也尚早,航司代理并没有产生实际的运营成本,6351 元总价里面虽然含有 600 元的保险,但是商家只退保险,剩下 5751 元机票本金全部没收,双方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
那么,平台和代理商拒绝退款的依据是什么呢?在冯女士提供的购票页面录屏可以看到,页面最上方有浅灰色小字提示:" 不支持退票,不支持改期 "。后面的付款流程中,没有任何关于机票不能退改的提示或弹窗。
冯女士表示,购票页面没有弹窗、标红这类显著方式予以告知,严苛的退改限制全部隐藏在这些小字当中,商家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六条对客票退订作出了明确规定: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专家指出,这条规定既考虑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充分照顾到了商家的利益,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的立法原则。" 消费者提前退票退款,商家有一定的时间把票再卖出去。在卖不出去的情况下,再按照合理的比例扣除。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商家全部扣除,或者扣除比例较高,都不太符合法律要求。"
专家认为,平台作为经营主体,所制定、展示出的退票规则,首要前提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尽到告知义务。不能借助一行小字带过的退票条款,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以此减轻、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经营者责任。
事实上,冯女士的遭遇并非孤立事件,近年来机票退改签乱象频发,令消费者倍感苦恼。
上个月,有关 " 万元机票退票仅退几百 " 的话题引发广泛关注。消费者林先生在购票平台花费 15217 元订购了一张国际机票,因行程变动,于起飞前三天申请退票,结果发现实际仅退回 432 元,被扣费用占机票总额比例高达 97%。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购票平台发布情况说明称,用户此次退票确有此前申请退款过程中未向客服提及的个人原因,该原因符合平台 " 六重服务保障 " 保障范围,平台启动 " 六重服务保障 " 流程,根据特殊保障处理,已补偿该用户退票损失费用 14727 元。加上林先生此前收到的 432 元退款,林先生为购票支付的 15217 元票款已全额退回。
来自杭州的张先生反映,7 月 30 日下午 1 时 54 分,他通过 12306 平台花 2697 元购买了三张从三亚飞往杭州的机票,7 分钟后他发现航班时间买错了,随即提交退票申请,却被扣了 2022 元。
张先生随即联系了长龙航空客服,说明错购机票的情况并提出退回 2022 元的诉求。之后,张先生收到长龙航空发来的短信,短信称购票平台及航官网均已完整展示退改签规定," 经核实,您客票需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我司无法满足您的诉求 "。
在媒体介入后,长龙航空方面表示,已与当事人张先生达成和解,具体细节不方便对外界透露。
杭州的常女士也遇到了类似的困境。7 月 15 日,她为 7 人购买了杭州往返亚庇(马来西亚城市)的 14 张机票,起飞日期是 8 月 25 日,总票款逾 1.4 万元。她下单后发现信息填写错误,因平台还未提示 " 已出票 ",便立即尝试取消订单,但系统提示 " 取消失败 "。平台客服解释称,即便未出票,立即取消订单也可能失败,让她稍等。
随后,她收到了 " 退款金额为 0 元 " 的短信提示。客服表示,退票可以,但无法退款。
" 我问那能不能改签,客服说可以,但每张票要加收手续费。" 常女士称,当时别无选择,只能接受改签,支付了 4865 元的改签费。难以接受的还是,自己提前一个多月购票,付款后几分钟就无法取消订单,还要被迫承担高额改签费用。
之后,常女士向中国民航局进行了投诉,并要求民航局介入协调,但平台方面未接受协调。" 他们让我自己承担损失 ",常女士无奈地表示。
某投诉平台分析数据显示,2026 年上半年机场航空公司投诉量近 2.7 万件,机票退改相关投诉超一万三千件,占比近 50%,为行业首要投诉问题。其中,不少机票退改投诉,都源于消费者下单时没有留意页面小字标注的退改规则。
多位消费者表示,从找平台客服沟通到向有关部门投诉,不仅耗时费力,而且往往无疾而终。如果走司法诉讼程序,高昂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更令人望而却步。
机票退票纠纷屡屡发生,根源不仅在于退改费用高低,更在于信息披露的严重失衡。
其实早在 2018 年,中国民航局就发布了《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对航空公司和线上售票平台的退改签规则、服务提出诸多要求。8 年过去了," 机票退改手续费畸高 " 仍是消费者投诉重灾区。少数消费者通过网络维权方式获得了一定补偿,但更多的消费者则陷于投诉无门、被线上平台和航司踢皮球的境地。

梳理各类机票退改签类投诉不难发现,该领域之所以投诉聚集,在于第三方旅游平台在退改签规则告知环节往往采取规则明细折叠、小字告知,甚至随时调整规则显示形式等手段,导致旅客订票时极易忽略相关细则。旅客退改签时,平台客服又以 " 已告知 "" 航司规定 " 等为由,迫使旅客支付高额改签费,或损失全部票款。在此类事件中,航司往往隐身幕后,以执行阶梯费率相关规定为由拒绝退款或者收取高额退改签费。
相关专家指出,当前,机票退改签纠纷频发的根源在于相关制度规则的滞后。《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对退改规则公示作出了原则性要求,但并未对具体扣费比例设置统一的行业红线。在缺乏统一收费标准的背景下,航司拥有完全自主定价权,利益驱动可能导致航司将退改手续费变为增收渠道。
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量法理、民意、国际经验,对航空公司退改规则、退改比例的制定提出更为具体和原则性的要求,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同时在规则告知环节,要求航司和 OTA 平台通过短信、电话或订票时信息二次确认后才可订票等方式,对消费者给予更加确定性的告知,以减少此类纠纷。
2026 年 7 月 24 日,京津冀三地消协联合约谈了国航、南航、东航、海航、厦航、天津航空、川航、吉祥航空、春秋航空、河北航空等 10 家航空公司,以及携程、飞猪、去哪儿、同程、美团等 5 大在线售票平台,要求 8 月 31 日前完成整改。
消协指出,线上购票渠道(包括航空公司 APP、官网及 OTA 平台等)须采取醒目独立的提醒方式,完整公示超售规则、现场处置流程及分级现金补偿标准。不能以小字、折叠隐藏、浅灰色淡化等方式弱化提示,确保旅客在购票环节清晰可见、知悉相关风险。
一张机票,承载的是普通人说走就走的期待,不该成为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消除天价退票费引发的争议,应该坚守 " 规则必须透明,权益必须对等 " 的原则。当 " 提前告知 " 不再藏在更小的字里," 公平合理 " 真正写进格式条款,消费者才能放心购票、安心出行。
(内容综合自央视、央广网、中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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