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漫画(来源:信号新闻)
信网 · 信号新闻 9 月 15 日讯7 月 5 日,广西钦州谢女士的车辆因台风被淹,她向投保的太平洋保险申请了理赔。8 月 27 日,谢女士向信号新闻 ( 0532-80889431 ) 反映,在定损单尚未经其确认的情况下,车辆已完成维修,赔款也已支付给指定修理厂。谢女士同时怀疑保险公司存在 " 降级 " 定损,导致车辆 " 重伤轻修 " 的问题。9 月 7 日,太平洋保险方面表示同意按车损险保额 14.0179 万元全额赔付,但谢女士对车辆无法使用期间的交通费用及残值补偿仍有异议,目前已向法院起诉。
车辆泡水后需拖至指定维修厂
谢女士介绍,7 月 5 日晚,她驾车时恰逢台风 " 美莎克 " 来袭,车子在暴雨中涉水熄火。当时积水已泡到脚刹旁,她立即下车撤离,并拍摄了一张照片。照片显示,积水已没过前车牌,约三分之二的轮胎没在水中。
7 月 6 日,谢女士向太平洋保险报案。随后有自称太平洋售后理赔维修中心的人士联系她,称需要将车辆拖至指定维修厂,否则可能产生约 600 元拖车费。谢女士同意后,车辆被送往广西钦州市方舟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车辆送修当日,一位自称为 " 太平洋售后理赔维修中心玲静 " 的女士添加了谢女士微信,告知车辆属于 "2 级泡水 ",只泡到座椅以下,所以按维修处理。谢女士说,对方未提供车辆状况照片,也未与她沟通定损事宜。对车辆维修不甚了解的她,按照对方要求提交了身份证、驾驶证等材料。
未确认定损理赔流程就已走完
7 月 26 日,谢女士接到通知可以去维修厂提车。她到场后发现座椅已被泡到起皱,与 " 只泡到座位以下 " 的说法并不相符。她没有立即提车,而是咨询了一位懂车的朋友并开始查询相关材料。朋友看完谢女士 7 月 5 日拍摄的车辆照片和 7 月 26 日座椅的状态后,提醒谢女士 " 车辆可能不止是‘ 2 级泡水’ ",大概需要走全损。
7 月 30 日,谢女士再次与 " 玲静 " 沟通,对方仍表示车辆只泡到了座椅下面,达不到全损标准。对此表示怀疑的谢女士打开了太平洋保险 App,想查看一下有无车辆维修前的状态照片,却看到了几条系统内的消息提示。7 月 11 日系统提示 " 车辆损失确认完成 ",7 月 15 日提示 " 赔付审核完成 ",7 月 16 日则是 " 支付已完成 "。谢女士称,她从未签署定损单,也未确认具体维修项目。其丰田官方 App 截图还显示,7 月 28 日车辆曾出现安全气囊故障报警。
8 月 2 日,谢女士向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热线 12378 投诉。8 月 10 日,她的太平洋保险 App 再次收到了 " 损失确认完成 " 的提示以及一条 "5.28 万元定损确认单 " 的通知。谢女士称,该定损单中连车型都被弄错了," 把我的高配定成了低配 "。次日,在钦州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谢女士收到车辆泡水后的车内照片,显示空气滤清器、发动机进气口有进水进泥,中控台下方按键模块也被泥水泡过。

8 月 11 日,谢女士收到了自己车辆被水淹后内部实际受损情况的图片。(来源:受访者)
太平洋保险提出两套方案,车主拒绝
8 月 25 日,社交平台企业认证为 " 中国太保 " 的工作人员向谢女士出具了一份《告知书》,称从外观上看,车辆水淹位置在仪表台以下、座位以上,泡水位置主要涉及气囊控制模块、雷达控制模块等配件,经清洗烘干及附件维修后可正常使用,维修费用 2.64 万元,其中包括 400 元施救费。保险公司指出,谢女士的车辆在本次事故中的损失 2.64 万元加上车辆残值 2.59 万元,低于车损险投保金额 14.0179 万元,不符合全损标准。
信号新闻曾于 8 月 27 日、9 月 1 日多次联系太平洋保险,客服表示已记录情况并反馈专员,截至发稿未获正式回复。信号新闻多次拨打方舟汽车维修公司在企查查信息平台上公示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9 月 7 日,谢女士提供的一份微信截图显示,9 月 1 日太平洋保险方面向其提出两种方案:一是按 11 万元推定全损,残值由保险公司处理;二是送 4S 店维修,由保险公司与 4S 店协商确定维修价格。谢女士未接受。她认为,太平洋保险 8 月 25 日出具的《告知书》中已经确认车辆实际价值为 13.3742 万元,而其车辆保单保额为 14.0179 万元,自己无法接受 11 万元的全损方案;且车辆从被拖走维修到如今已耗时两月,在此期间的交通费也应该由太平洋保险方面进行补偿。
专业人士:定损应保障车主知情权
信号新闻就谢女士车险理赔中遇到的问题咨询了保险业内人士韩先生。
韩先生介绍,保险理赔中车辆涉水程度通常分六个等级,达到 4 级时,车主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推定全损;4 级大致表现为水位达到方向盘下方或仪表盘下方,但并不意味着达到 4 级就一定能够按照全损处理,仍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若达到 5 级,水位已经没过仪表台;达到更高等级时,车辆进水程度进一步加重,通常更容易进入全损处理范围。韩先生同时表示,具体车辆究竟属于哪个涉水等级以及是否符合全损条件,需要由保险公司的理赔定损人员结合车辆实际受损情况进行判断。
对于谢女士提出的 " 未签署定损单,但保险 App 已经显示定损、赔付完成 " 的问题,韩先生表示,定损并非绝对要求车主必须到现场签字,但保险公司应当让车主对车辆受损情况、定损结果以及维修方案具有充分的知情和确认机会。如果车主既没有现场确认,也没有通过线上 App 等方式确认,保险公司便直接完成相关流程并向维修厂支付费用,在流程衔接和消费者知情方面容易产生争议。
最新进展:太平洋同意全额赔付 ,车主仍要求交通费和残值补偿
9 月 7 日晚,谢女士向信号新闻反馈,太平洋保险理赔员致电表示,同意按保单约定的 14.0179 万元车损险保额全额赔付。谢女士对该金额无异议,但仍希望保险公司承担车辆无法使用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并对车辆残值进行补偿。她表示,如果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交通费或残值补偿,无论金额多少,她都计划将相关款项捐赠给慈善机构,用于帮助贫困儿童。
关于交通费用及残值等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目前,谢女士已向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起诉材料,并申请对涉事车辆进行第三方司法鉴定,相关案件正在等待立案。(信网记者)

谢女士的太平洋保险系统内显示车辆已经完成定损以及赔付。(来源:受访者) [ 来源:信网 编辑:王熠冉 ]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