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市场一直存在质疑,何任晖处置荣科科技控制权股权转让阶段,是否存在相关利益输送的情形。倘若存在,为何上市公司至今没有充分追究何任晖相关司法责任。上市公司遭遇违规担保,遭受巨额损失,中小股东权益严重受损。上市公司是否怠于向原实控人开展追偿诉讼?请公司说明,针对何任晖,已经采取了哪些司法追责、追偿举措,有无启动相关立案、诉讼程序,后续还有什么具体安排,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董秘回答 ( ST 荣科 SZ300290 ) :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充分理解并高度重视广大中小投资者因违规担保事项的关切。公司已采取的追责与追偿措施包括:一是已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正式函告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国科能源有限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总裁何任晖,要求其全面清查历史违规担保事项,并向债权人偿付案涉贷款本息,或提交可有效解除公司担保责任的具体解决方案;二是公司正统筹推进对前任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与损失追偿工作。后续公司将结合案件审理进展及律师意见依法推进追偿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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