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告在境内和香港同步刊登。本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境内刊登。本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 ( 2 ) 条、第 37.47B 条及第 13.10B 条的披露义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文而公布。
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兴通讯 "、" 本公司 " 或 " 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已经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1.3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子阳先生、财务总监李莹女士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秀红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季度报告所载的财务资料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1.5 本季度报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1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简称 " 本集团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说明
注 1: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时,扣除本期其他权益工具利息的影响。
注 2:由于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3,584 百万元零息美元结算于 2030 年到期的 H 股可转换债券在 2026 年 1-9 月形成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132,040 千股,稀释每股收益在基本每股收益基础上考虑该因素进行计算。
注 3:计算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本息影响。
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执行。其中,将规定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如下:
2.3 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1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前 10 名股东与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注 1: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 2,038,000 股 H 股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
注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 H 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为避免重复计算,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数量已经剔除了中兴新持有的本公司 2,038,000 股 H 股。
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通过深股通购买本公司 A 股股份的总和。
持股 5% 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 / 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3.2 本公司无优先股
2026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6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公司 ")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简称 " 本次会议 ")以现场结合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榕女士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六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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