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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29 日,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新增一条成都市顺牛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顺牛酒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政处罚由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作出,总罚没金额近 200 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顺牛酒业违法行为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行为。
经查明,顺牛酒业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许可核准生产品类为白酒,但未取得配制酒生产许可。2024 年 7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期间,顺牛酒业在其 1 号灌装车间陆续灌装生产了 15 批次调香白酒(标称 42%vol 500ml 陈酿酒调香白酒),该调香白酒系配制酒。经统计,顺牛酒业将上述 15 批次调香白酒数量合计 3992 件(12 瓶 / 件、500mL/ 瓶)以 45 元 / 件的价格进行销售,案涉产品货值金额合计 179640 元。此外,顺牛酒业还存在未按规定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进行考核并记录考核的违法事实。
顺牛酒业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179640 元、处货值金额 10 倍罚款即 1796400 元的行政处罚。累计罚没金额 1976040 元。
公开信息显示,顺牛酒业成立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经营范围包括白酒、配制酒的制造与销售,业务涉及酒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与市场销售环节。
据报道,顺牛酒业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成都生产基地,主要进行 " 牛栏山 " 牌二锅头等系列白酒的酿造、灌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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